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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上网可查药品最高零售价

转载 2012/06/29 15:24: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苏丽萍 叶慧妮 331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网民“消费者”投诉县人民医院附近的某药店药价偏贵,同样是三九小儿感冒颗粒(10袋装),该药店售价10元/盒,而另一间药店则7元/盒,差价率达43%,超过规定的流通差价率。县物价局回应,已责令该药行无条件退还多收药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针对网友关心的药价定价不透明等问题,记者进行调查。

药价经整改已恢复正常水平
 
    记者走访了县城内多间药店,被网友“消费者”投诉的药店里,三九小儿感冒颗粒(10袋装)价钱已经调至7.5元/盒,记者对比其他两种10元以内的常用感冒药,该药店与其他药店价格持平或稍贵0.1元至0.7元。
 
    记者随机采访市民,王小姐表示感觉不到哪里的药价较贵,“平时很少买药,就感冒时会买些感冒药,哪里买都差不多吧,哪里顺路就哪里买了。”刘女士拥有多家药店的会员卡,她说:“普通药物的价格应该都差不多吧,但如果是买参茸那些补品的话,我就会留意一下哪间药店有促销活动比较划算。”
 
    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多家药店都兴起了会员日,大打促销战。会员不但平日购药价格有优惠,而且到了会员日还会有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如“买够168元,加1元可获大米一包”、“购满138元,可免费获赠卷纸一袋”等。

药店进货渠道难监控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2年。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的价格应该不大于实际购进价×(1+差价率)+差价额。
 
    记者搜索到多个网站可以查询药品的批发价以及最高零售价,那么市民如发现购买药品价超过网站公示的最高零售价是否就可以投诉呢?
 
    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药店的进货渠道不一,要监督药品的进货价较难,现在只能从最高零售价去规范各药店。如果市民怀疑购买药品价格过高,可首先登录广东省价格信息网或龙门县物价信息网查询其最高零售价,再拨打12358进行投诉。”此外,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买药后谨记保留小票作投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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