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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汉镇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下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

转载 2012/07/07 17:44: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汉政府网 作者: 邱燕雄 150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各村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打非治危”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我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逐一摸底排查,对于无证非法矿山,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超层越界、以采代探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尤其是在汛期和高温季节,突出重点,加强督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村委会、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坚持抓源头、治隐患,抓巡查、防事故。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动态监管。对首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动态监管,对取证后放松管理、不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予以关闭。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对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要依法加大处理力度。

二、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村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非煤矿山重大隐患的排查力度,重点做好对采空区、露天边坡的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治工作。要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时限,有效消除重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做好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尾矿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吸取事故教训,把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尾矿库安全现状及监控重点,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要将二、三等库、危库、险库以及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和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监控重点,结合尾矿库安全许可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尾矿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工作。落实非煤矿山工人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措施,尤其是工人使用的设备、用电、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安全,落实好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的各项治本之策全面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相关实用安全生产技术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在小型露天非煤矿山中的使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督促检查。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真研究和部署2012年下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将工作抓细抓实。加大对重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力度,确保我镇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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