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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龙门县物价信息网”上了解到,煤气价格在一个月降价了3次。5月29日,由123元/瓶下调为120元/瓶;6月7日,由120元/瓶下调为116元/瓶;6月26日,再由116元/瓶下调为112元一瓶,送气费不得高于4元。换言之,现时实施的煤气终端价格理应不高于116元。记者随机致电县城内5间送气站,要求送煤气到县城新兴路某宿舍6楼,得到的报价却是117元至122元不等,均高于县物价局规定价格。
记者随机采访了市民,大多市民表示知晓煤气降价,但是不了解现时规定的煤气价格。网友“hao”更是在网络问政中提出“县城的煤气价格是多少呀?”的问题。家住县城教育局宿舍的刘姨对记者说:“7月1日送来的煤气都要117元/瓶,升价降价一直都是送气站说了我才知道的。”
“市民可直接登陆龙门县物价信息网查询煤气价格,如发现超出价格标准可拨打12358投诉。”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回应道,煤气实施政府指导价,每次煤气价格有所调整都会在物价信息网进行公示以及下发通知到县城3间煤气公司,再由煤气公司复印下发到下属的各个送气站,目前煤气市场出现价格混乱,可能是由于煤气公司未能即时地上传下达。“我们十分重视煤气价格问题,近期将会加强市场巡查,如发现价格超出规定的门店将按《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苏丽萍 叶慧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