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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持龙门县人民医院的检验单,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看病,这个检验结果同样有效,不必要再做重复检查。近日惠州市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和市医学会等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这一举措不但可以省去转院治疗后同一项目进行重复检查的麻烦,同时还能有效降低患者费用。
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包括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互认。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的主要内容为:临床生化、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血液体液及各种涂片细胞学检查;普通放射摄片、普通平片、CR、DR,片质达到甲级;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核医学成像(PET、PET-CT、SPECT、CT、MRI、DSA等)。
导致“看病贵”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同医院进行的重复检查。此次结果互认选择了稳定性好、质量能够监控、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基本项目,其中包括12项临床化学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和5项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CR、DR、CT等。
据介绍,实行医学检验、影像检查项目结果互认,将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降低病人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
截至目前,已有13家医院纳入互认名单。对纳入互认范围的外院医学检验结果,由诊治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互认,原则上不再复查。如因病情变化或需要,的确需要复查的,必须向病人或家属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例历中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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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一是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二是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三是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五是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六是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首批实施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医院名单: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龙门县人民医院、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惠州市协和医院、惠阳区三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