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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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2/08/14 21:17:5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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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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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其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矫正其不良心理,避免重新犯罪。近日,县检察院监所科在县司法局基层股、龙田镇司法所的积极协助下,组织了龙田镇8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
活动中,县检察院检察官向8名社区矫正人员认真讲解了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内容。随后,8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龙田镇旧梁村委进行公益劳动,清理村道上的泥土、沙石,保持了村道的畅通。
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让自己受益匪浅,今后将积极参加类似活动,主动接受矫正教育,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