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龙门县工商局查处一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政府机关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龙门县工商局查处一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转载 2012/09/13 17:42: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龙门县工商局 刘雪光 马慧儒 173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8月20日,龙门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局转来的由广东省质量监督化肥农药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对位于龙门县龙华镇华政路被抽检的某供销社农资化肥门市进行现场检查,但在店内并未发现有检验报告所证明的涉嫌不合格化肥产品。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有涉嫌销售不合格化肥产品行为,出具了有关进货单据,并对检验报告的结果表示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据当事人供述,其于7月15日从增城某农资迎宾经营部购进了该批不合格化肥产品共计100包,并利用自有的位于龙门县龙华镇华政路2号的经营场所以每包14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被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之日止,当事人共销售出该批不合格化肥15包,剩余的85包化肥于7月27日被增城某农资迎宾经营部以换新的品牌给其销售为借口,将该批剩余的85包化肥调走,然后换了等值的其他品牌化肥给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

  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指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县工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