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喜获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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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2/10/12 16:10: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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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工商局 刘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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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喜获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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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龙门县工商局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今后该局可直接办理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1)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2)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3)其他经国家工商总局、省级工商部门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业务。
县工商局接到批准文件后,迅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业务学习。石从洲局长在学习会上提出4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水平,充分认识到这是龙门县开展登记注册制度改革又一次重大发展机遇;二要强化业务学习,大力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水平;三要创优窗口服务,努力创建外资企业积极来我县投资的良好环境;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吸引更多境外客商、国际资本来我县投资。
此次,该局获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将大大优化我县外商投资环境,可有效缩短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时间,降低登记注册人力成本,提高外资项目落户的积极性,也为该局开展登记注册制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将极大地推动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