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获评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据了解,此次广东省仅5个单位获此殊荣,县检察院成为惠州市检察机关首次获此殊荣的单位。更是该院2011年荣获“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之后,再创佳绩实现的又一次跨越。
据介绍,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以来,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把司法警察工作置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大局中,按照“组织机构健全、队伍建设过硬、工作业绩显著、管理科学规范、装备配备齐全、办案工作区建设合格”的争创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一是强化科技强警,投入100多万元建设了功能齐全、科技含量和安全系数高的现代化办案工作区,配齐配足了警务装备;二是强化警员素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警员均达到最高检提出的“一熟、二懂、三会”要求。建队以来,警员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三是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日常管理制度、警务衔接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做到科学管警、规范用警、安全用警。四是强化依法履职,该院法警队在参与查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突发性事件处置等警务保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司法警察工作实现了责任事故为零、执法活动过错为零、违法违纪现象为零的工作目标,确保了各项办案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为龙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2009年以来,该院法警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名警员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