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挡牌超速等将被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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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2/11/29 15:59:3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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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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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对校车超员20%,机动车超速50%,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饮酒驾驶机动车等9项交通违法行为树起了“铁律”,一旦触犯将一次性计满12分。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满12分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
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对校车超员20%,机动车超速50%,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饮酒驾驶机动车等9项交通违法行为树起了“铁律”,一旦触犯将一次性计满12分。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12分两次以上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10日内,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凡是记满12分的驾驶员在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市民普遍对“闯红灯计6分”、“酒驾计12分”这两条增加分值的规定较为关心,为了免去重考驾照的麻烦,也为了路人和自身的安全,车主纷纷表示,“会更加小心。”、“饮酒后不会开车。”
驾照考试更注重实际驾驶能力考核
123号令关于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县内某驾校教练表示,已经开始实施123号令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规定:“虽然训练内容少了,但是考试也不会比之前简单。考试内容更注重考察实际驾驶能力,贴近实际,比较合理。”(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