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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1日起,惠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再次走在全省前列。日前,十一届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统一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和提高了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丧葬补助标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死亡,遗体处理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700元,丧葬补助费由县(区)财政负担。
《暂行办法》还将惠州先行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参保人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正常衔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