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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龙门县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培育基层民主法治意识,加大对“法制副主任”队伍的管理力度,改善和优化“法制副主任”队伍结构,为农村和社区基层提供更权威的公益性法律服务。2月21日上午,惠州市鸿浩律师事务所与龙门县龙江镇部分村(居)民委员会在龙江镇文化站多功能会议室举行“法制副主任”聘任仪式。龙门县司法局副局长曾学明、龙江镇委副书记陈玉初,惠州市鸿浩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县普法办及龙江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共40多人参加了聘任仪式。龙江镇委副书记陈玉初主持了聘任仪式。
曾学明对9名受聘为“法制副主任”的优秀律师人才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事业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作为普法的创新形式,是基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载体。我县通过不断提高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的比例,把队伍建设逐步推向专业化,着力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他希望“法制副主任”能够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管理建设中的指引作用,为基层排忧解难。
惠州市鸿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律师们会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扎实掌握农村工作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政治觉悟,用认真、细腻、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法制副主任”的各项职责,积极做好这项“法律服务结对子”的帮扶活动。
聘任仪式上,龙江镇10个村(居)委负责人与律师签订了聘用协议、颁发了证书。
仪式结束后,9名“法制副主任”分别与挂钩村(居)委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石下村委、龙江村委等村(居)实地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