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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中共龙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龙门县第十二届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龙门县第十二届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决议(草案)》。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耀强在会上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一把手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基层纪委书记要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全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监督检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要建立起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或者不务正业导致不正之风蔓延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李耀强表示,下来将从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深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深化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着重在进一步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出台基层纪检组织正、副书记考察提名办法;落实领导干部信访举报线索和腐败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打造龙门“科技+制度”廉情预警品牌;健全风险防控常态化制度等。
李耀强强调,对我县部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即讲排场、比阔气的“攀比风”,名目繁多、过度应酬的“吃喝风”,过度沉迷、变相赌博的“麻将风”,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的“懒散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等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将进行大力整治和监督问责。
“打铁还需自身硬。”李耀强表示,要从抓学习、抓调研、抓监督等多个方面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