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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我县召开生态创建暨空气更清新南粤水更清行动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巩固我县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为我县与惠州同步“进二”提供环保支撑。县领导梁少文、张建民、邓国平以及各乡镇区场(街道)、各有关单位和部分工矿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实施空气更清新和南粤水更清行动,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副县长张建民表示,2013年我县采取BOT模式筹措资金加快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和一个国家级生态镇的创建任务。在肯定成绩、增强信心的同时,还要正视不足,找准差距。经济快速发展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治理重点,全面兼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以平陵、龙江建材生产区域的粉尘影响为整治重点,改善民生和人居环境;以落实河长责任制为契机,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以生态创建工作为抓手,结合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县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进生态县创建步伐。
就如何做好生态创建和两项行动计划,张建民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任务完成;二要强化责任,实施考核督办机制,倒逼推进;三要创新途径,多方筹资;四要加强宣教和部门协调配合。
会上,县环保局负责人对我县环境突出问题作了深入剖析,并对空气清洁行动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和生态创建等工作作了部署。
据了解,我县从2013年至2015年实施空气更清新行动计划。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县城、平陵、龙江、龙华为重点防治区域,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建设生态屏障遏制扬尘污染等几项措施,实现天更蓝、地更绿的总体目标。
2014年至2017年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以“一年新进展,两年新突破,四年水更清”为总体目标,通过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全县地表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水生态系统逐步修复。并创新推行“河长制”,分河段加强落实水环境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