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前不久,龙门县一名乡镇纪委书记因乱作为,被该县纪委予以立案调查,并调离纪检监察队伍。这是惠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作出的重大决定。
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面临被拉拢腐蚀、工作缺位越位错位等各种风险和压力。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打虎拍蝇”的同时如何防止“灯下黑”?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纪委了解到,市纪委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改革力度,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拓宽执纪监督渠道,包括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监委、推出“一案三卡”制度等。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抓预防、敲警钟,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干部个人重要事项也纳入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第一大风险和压力就是被拉拢腐蚀的压力。”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说,一些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往往利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拉拢、腐蚀办案人员。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一旦放松警惕,就会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正人先正己。惠州市纪委在自身监督上,加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敏感人员的常态监督,重点围绕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和巡视监督权“七权”监督出台有关制度。
在监督这7项权力上,惠州市纪委还有所创新,比如在案件检查权监督方面,推出“一案三卡”(沟通联系卡、廉洁监督卡、文明办案卡)制度,主动接受案发单位、涉案人员及家属的监督,严格执行办案回避要求,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人员作风情况回访,有效防止办案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有了这些监督举措,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不会乱作为,而且在办案过程中精益求精。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吴强说:“对每一件案件调查取证要有耐心和毅力,做到‘铁证围城,攻心智取’,让调查对象心悦诚服。”
手中权力纳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的重要事项也纳入监督。惠州市纪委制定实施了《惠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要报告本人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还要报告收入、房产和投资等事项。对个人应报告的重要事项隐瞒不报告或作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处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一做法更有利于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队伍。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入口”上同样从严,明确干部准入的资格条件,突出政治品质放在首位、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从严把关干部档案、履职能力、群众口碑等。
广邀社会各界代表组成内监委
全省首个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简称“内监委”)——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监委已经成立了1年多时间。2014年3月成立的内监委成员包括惠州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员,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等。外部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内监委成立以来,委员经常到县(区)、市直单位、行业协会等部门调查研究,通过民意测评、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信访举报线索的处置、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组长履职和办案人员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
内监委走访了全市5个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多次交流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并随机抽取3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问卷调查,形成关于纪检监察系统作风方面等问题的调研报告。内监委还专门组成案件抽查小组,对市纪委2013年至今立案的12名处级干部或家属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办案过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回访后提出了多项建议。
市政协副主席、内监委主任陈树秋说:“委员们都能主动履职,做到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重点监督与全面监督等,防止监督走过场和监督过程出现老好人现象。”
对内监委收集的投诉信息或信件,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分别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内监委逐渐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引入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惠州市县区纪委也纷纷成立了内监委。
内监委是外部监督的重要力量,而在内部,惠州市纪委则设置了干部监督科,2014年3月成立的监督科也是全省首个。该科的职责定位包括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政策指导、配合开展工作等。
相关监督举措不断推出。近日,包括纪检干部在内的全市25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集体谈话。李松在会上强调,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守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要坚持践行“三严三实”,把握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
会上还组织进行忏悔录警示教育学习。龙门县纪委副书记萧波勇称,将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更多工作精力聚焦监督主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惠州市纪委高高扬起监督责任这根“牛鞭子”。李松称,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强化监督问责。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更多工作精力聚焦在监督主业上,清退副业,避免工作上错位、越位的问题。惠州纪检监察部门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强查办案件力量,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014年惠州市纪委共立案650件650人,同比上升41.9%,其中大要案202件。在这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办案力量要“做加法”。惠州市纪委加快内部机构改革,新增4个纪检监察室,各县(区)也进行相应改革,全市办案力量明显增强,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7%和75%。
有办案人手还要有办案能手,能力的锻炼离不开实践。惠州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所参与承办的案件连续两届获评省纪委的“十大精品案件”。该室主任黄建伟说,一线办案人员的担当能力是从查办案件的实践中来,要做到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办成案,并且要办成精品案件的理念,不但要在数量上下工夫,而且还要在质量上求突破。
为了培养办案能手,惠州市纪委还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创建了网络教育培训、纪检组长论坛、“一年一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讲座等系列品牌平台。
清退副业上则要“做减法”。惠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兼职和分工问题》《县(区)、派驻(出)机构、室主任和镇街纪委书记“四位一体”实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把更多的工作精力聚焦在主业主责上,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耕了别人田”的问题上“栽跟斗”。
在惠东,该县明确乡镇纪委书记退出存在利益冲突的兼职业务,不得分管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其他工作。惠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潘智说:“战线收紧了,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监督执纪的效率更高。”
南方日报记者 罗锐 通讯员 陈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