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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发展之基。龙门是山区县,土地更是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命脉。龙门县国土资源局以 “保资源、促发展、惠民生”为工作重点,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耕地保护、土地盘整和农村集体土地发证这“三篇文章”,完善耕地保护措施,盘活利用土地,保障农村经济组织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量质并重加强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核心,龙门县从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上都加大投入,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市政府与龙门县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2.4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得低于30.9075万亩的要求,龙门县政府将耕地保护任务指标逐级分解到村小组,委任镇长、村长、村民小组长为所辖区耕地保护责任人,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办法。
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该县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关,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据悉,该县2014年批准占用耕地82.3065亩,全部利用龙门县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耕地储备指标进行占补,实行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项目相挂钩,实现了“先补后占”,且新增耕地范围内没有非农建设用地。
注重耕地质量建设。龙门县政府把耕地质量建设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该县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了农业、国土、财政、农技等单位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编制了《龙门县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技术报告》、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51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45个。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引导农民施用农家肥、土杂肥等优质有机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8万亩,覆盖全县157个行政村,保证耕地地力,为农业生产保收增收打下良好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序推进。按照“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龙门县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农业、国土、财政、水务部门相互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抓工程建设质量,全力以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目前已全面完成了2012、2013年度建设任务,其中2012年度建设任务考核优秀,获得广东省政府奖励用地指标。
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落到实处。该县积极探索以经济手段保护耕地的措施,制定了《龙门县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目前947.58万元补贴资金已经下达到各乡镇,确保基本农田保护落到实处。
据统计,2014年度龙门县耕地面积34.1469万亩,比惠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超出1.666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1.5531万亩,对比超0.6456万亩,超额完成了考核责任指标,考核优秀。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紧迫需要。据介绍,龙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1年开始,通过外业走界、内业建库和预登记等方法对全县10个乡镇共1944条村小组的集体土地确权。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政策。为此,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精心组织,召开了确权登记动员暨培训大会,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主动性,为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进行确权过程中,该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测量、调查、确权登记等重要环节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目前龙门县国土资源局已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审核工作,将全县约6万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下发至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再发到村民手中,对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为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龙门县国土资源局一直以来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的“金土工程”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该系统使龙门县集体土地资料全部实现数字化,实现规划、现状、卫片三图合一,为下一步的农村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奠定基础。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县将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起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动态跟踪,加大管理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地籍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真正发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作用,保障农民群众的权益。
合法合理盘整土地
龙门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县委县政府积极谋划工业“一区四园”,力补工业短板,并依托工业化,县城扩容提质,构建“一城两街道”、“一主一副”城镇化发展格局,“补短”和“扬长”并驾齐驱。用地扩张是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但用地结构严重失衡和大量的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现象依然并存,因此,盘整消化闲置土地是当前集约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一种有效方法。
龙门虽然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财力有限、人手不足,但龙门县国土资源土地储备中心却在土地储备方面创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盘整了多宗土地,促进了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
完善机构。成立了由副县长担任组长,国土资源、住建、财政、法制、法院、发改、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土地盘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闲置土地的盘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协调会,讨论确定盘整土地范围、筹集盘整资金、审定盘整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研究解决盘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有的放矢盘整土地。坚持以用为先原则,做到盘整目标土地跟着项目走;完善土地进出制度,做到经营性用地通过土地储备中心“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应土地,所有用于开发土地先进行土地储备,真正实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多渠道融资,主要靠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提取土地收益等进行,如2014年该中心就向金融部门贷款1亿元用于土地盘整储备。
此外,按照分类处理的办法,龙门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如下措施盘整土地:
对于长期闲置、对城市总体布局有重大影响并符合强制收回条件的土地,下决心依法强制收回,然后公开招标拍卖,使之能够适应新发展用途。
对于目前仍然闲置、已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与现行规划不相符的用地,政府调整用地性质后进行功能置换。
对当前难以达到规划建设标准的闲置土地,短时期内改变该用地的性质或采用临时用地,尽量使之能在闲置时段内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采取短期转换处理。在具体操作上,该中心采取政策引导、鼓励合作、市场手段等办法,鼓励企业自谋出路盘活利用土地,发挥土地最大经济效益。
几年来,龙门县国土资源土地储备中心所盘整的土地实现 “零纠纷”。仅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土地储备中心就盘整收回国有土地面积380亩,进一步充实了县政府土地储备库,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本报记者余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