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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指认藏毒的地方(红圈处)。《东江时报》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杨靖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杨靖 老公入货,老婆销售,“80后”夫妻为了牟取暴利,做起了毒品生意。近日,龙门县公安局将这对“贩毒鸳鸯”郑某和张某刑拘,并将其下线郑某强及吸毒人员廖某、郑某杰和陈某龙抓获归案。
“毒友”供出毒品来源
今年6月,龙门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麻榨镇有一名男子郑某强涉嫌贩卖和吸食毒品。根据掌握的线报,缉毒民警迅速找到郑某强,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民警发现,郑某强与当地几名吸毒前科人员经常来往,并常常出入麻榨镇龙凤路一间民屋,民警怀疑其毒品上家就是住在龙凤路屋内。经过摸查,该屋主郑某(男,29岁)常年在增城打工,只有其妻子张某(女,29岁)在该处居住。
7月1日18时许,郑某强再次与当地一名吸毒人员廖某交易毒品,被跟踪多日的民警一举抓获。经过突审,郑某强交待了向廖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供出其毒品上家是郑某。但是郑某经常不在龙门,所以郑某强一直以来都是跟张某交易。
妻子帮丈夫销售毒品
同日21时许,警方对张某的住处进行突击检查。民警在张某家中发现一批疑似毒品,并将涉嫌贩卖毒品的张某抓捕归案。
在铁证面前,张某如实交待了与丈夫郑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据张某交待,2014年,郑某在增城打工的时候染上了毒瘾,并认识了增城、麻榨两地的多名“毒友”和贩毒人员。为了筹措毒资,郑某开始从增城购入毒品,然后转卖给麻榨当地的吸毒人员,从中赚取差价。见贩毒来钱快,经过郑某“劝导”,张某也默认丈夫的贩毒行为,在丈夫在外打工时,就代替丈夫将毒品销售给郑某强、郑某杰、陈某龙等人。此外,郑某强还“以贩养吸”,将毒品转卖给当地吸毒人员廖某。
7月20日,办案民警在麻榨镇将潜逃回家的郑某抓捕归案。目前,郑某、张某和郑某强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龙门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