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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试运行暨智能充电站启用仪式上,工作人员展示电动汽车充电流程。
本报讯 龙门县日前举行新能源汽车试运行暨智能充电站启用仪式,该县将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
据县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已制定《龙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车型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为主,鼓励使用燃料电池汽车。到2015年底,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达到20辆。
根据《方案》,到今年底,该县要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各类纯电动充换电基础设施17项。其中,公交车充电站2座、社会公用充电站1座、各类慢速充电桩14个,初步构建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
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县客运公司计划与新能源汽车公司签订认购协议,预订6辆新能源公交车。今年7月,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分别与广东亿纬赛恩斯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2辆新能源公务乘用车的免费试用协议。
同时,该县与惠州亿纬特锐德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由该公司免费建设龙门县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网络,计划建设5座充电站,分别是县客运公司充电站、龙珠广场充电站、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充电站、县行政服务中心充电站、县发改局充电站,可服务车辆80辆。目前,龙珠广场充电站已完成土建和充电设备安装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充电站和县发改局充电站已投入使用,其他两座充电站将于今年底完成。
文/图 本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梁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