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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通过全省第三方评估

转载 龙门视窗2015/11/18 10:39: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11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旋海锋)17日,记者从龙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缝对接一体化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筹建办”)获悉,龙门县日前以88.11分的优秀成绩通过今年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第三方评估。

  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从2014年起连续3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21个地级市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进行评估。今年,龙门县代表惠州市被列入考评范围。为此,龙门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制定并实施农村保洁员工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的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其间,龙门县将该项工作与“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结合起来,把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和党政正职责任考核内容,并由县、镇签订工作责任书,对考核先进的镇、村实行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镇、村进行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同时实行领导干部“包片挂点”责任制。

  “我们计划在全县各行政村、村民小组修建1400多间垃圾屋,目前已建成860多间。”龙门县筹建办负责人介绍,如今龙门县麻榨、龙江、龙潭、蓝田4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已实行统一收运处理,接下来其他乡镇的生活垃圾也将纳入统一收运处理的范围,完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目标,完善“县统筹镇、镇统筹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此外,龙门县积极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村庄清洁费,大部分有条件的行政村、村民小组都征收了相关费用。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加大清扫保洁经费的投入,且能提高村民环境卫生责任意识。目前,全县的乡镇街道建成区垃圾处理费开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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