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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派出市一级学校复评组于2016年6月15日至17日对龙门县高级中学市一级学校进行了复评。复评期间,复评组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的《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2008年6月版)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为依据,审读了复评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等申报材料,深入课堂听取了16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实地察看了校容校貌、功能场室,查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观看课外兴趣活动情况,对校长进行了专访,召开了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对部分教师和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市一级学校复评估组充分肯定龙门县高级中学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德育实效、提升师资素质、注重特色发展、加强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办学经验与成果,同时对学校提出了后续发展建议。
据悉,市一级学校复评组将按有关程序把该校复评组结果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市教育局审批。
(摘自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