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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纳入“双报告”监督

转载 龙门视窗2016/07/12 11:02:1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162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朱斌彪 刘杰)11日,笔者从龙门县纪委获悉,该县把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双报告”监督范围,只要是涉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均按要求实行“双报告”,确保反腐败工作在制度框架内顺利进行。2015年以来共对43条线索处置情况和20件案件查办情况落实了“双报告”,即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惠州市纪委报告。

据了解,近年来龙门县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通过强化对“两个为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实效。

龙门县纪委通过贯彻落实中央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精神,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坚持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并举;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分别明确了提名考察具体要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去年以来,该县共完成了20名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

龙门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以往,纪委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必须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如今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在原来的基础上,还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让上级纪委知情并进行监督指导,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犯罪。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下级纪委的主要领导,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

据介绍,由于该县对“两个为主”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主动适应,制定有力有效措施强力落实,促使一批重大案件线索得到及时核查。目前全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全部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进一步加强了县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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