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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林镜明,男,身份证号码:44012419631002****,住龙门县龙华镇西族黄连坝村17号。执行案号:(2014)惠龙法执字第552号,未履行标的:75133元及利息。
吴新桂,男,身份证号码:44012419630727****,住龙门县麻榨镇凤岗村委樟陂村。执行案号 :(2014)惠龙法执字第545号,未履行标的:69226.93元及利息。
朱 炜,女,身份证号码:44132419840119****,住龙门县龙城街道星晖南湾11栋303房。执行案号:(2015)惠龙法执字第526号,未履行标的:174802.43元及利息。
叶细坚,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780402****,住龙门县龙城街道东校场居委会西林路29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598号,未履行标的:3800元及利息。
龙何钦,男,身份证号码:44012419470610****,住龙门县永汉镇黄河村委岑坑村3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605号,未履行标的:31582元及利息。
李江涛,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760518****,住龙门县龙潭镇南坑干坑20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69号,未履行标的:530917.73元及利息。
王小芳,女,身份证号码:44132419770816****,龙门县龙潭镇南坑干坑20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69号,未履行标的:530917.73元及利息。
钟木水,男,身份证号码:44012419691115****,住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5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69号,未履行标的:110138.5元及利息。
深圳市双林自然园艺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南岭村黄金南路黄金绿园5巷2号802。负责人:邓佑权,身份证号码:42242419651206****,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53号。未履行标的: 123770元及利息。
黄火清,女,身份证号码:44012419650208****,住龙门县麻榨镇凤岗大合龙44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29号。未履行标的: 137891元及利息。
黄锦才,男,身份证号码:44012419620301****,住龙门县麻榨镇凤岗大合龙44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29号。未履行标的: 137891元及利息。
黄宏标,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800518****,住龙门县龙田镇西埔村西二队24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68号。未履行标的: 4050元及利息。
钟 宝,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820313****,住龙门县龙华镇沙迳居委会瑞香路8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597号,未履行标的:23160元及利息。
马卓艺,女,身份证号码:44011219810620****,住龙门县龙华镇沙迳居委会瑞香路8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597号,未履行标的:23160元及利息。
罗国辉,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760823****,住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郊场居委会西林路14号之4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516号,未履行标的:510700元及利息。
邓兰珍,女,身份证号码:44132419791226****,住龙门县龙城街道青溪星辉南湾花园8座702房。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618号。未履行标的:231133.53元及利息。
邓 勇,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790807****,住龙门县龙城街道东较场居委会同和东7号。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452号。未履行标的:30850元及利息。
王巍斌,男,身份证号码:44132419770713****,住龙门县龙潭镇左潭居委会左潭圩200号之68。执行案号:(2016)粤1324执627号。未履行标的:3000元。
本院敦促以上被执行人,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上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向本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