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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才新政”是龙门县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龙门实际,利用近1年的时间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才政策,具体是制定出台了《龙门县“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龙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建设的实施意见》3个文件。
为留住人才,龙门县探索建立了人才储备金。龙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惠强介绍,县人社局为引进的列入该县《紧缺岗位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建立单独的“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年定期按标准拨付。“据参与调研的相关专家介绍,设立人才储备金,这在全省是首创。”
据悉,龙门县人才储备金提取方式为每5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账户额度的30%,如在该县工作至合同结束期后,剩余部分可一次性领取。若享受人才储备金的人才在合同期内调离该县,则其人才储备金享受资格自然终止,且积累的人才储备金不再予以领取。如享受人才储备金的人才在该县工作期间出现岗位变动,不再从事紧缺岗位的工作,其人才储备金享受资格即时终止,但积累的人才储备金可在岗位变动5年后全额领取。
此外,龙门县还将积极推进建设“人才公寓”项目,按照“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租售结合”的方式,建设人才公寓,为该县各类人才提供政策性租赁房或定向销售房。
本组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侯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