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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转载 龙门视窗2017/09/04 19:2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龙门视窗 789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公易土网(告)字[2017]第10号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受龙门县人民法院,本中心挂牌转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地块挂牌编号为LM(挂转)2017-01号,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5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龙府国用 (2015)第13240900153号,土地使用年限至2085年9月5日止。地块规划建设指标:宗地面积6950平方米,实际可用建设用地面积为6614.6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far≤4.0;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建筑高度≤60米;标准停车位设置:按计容面积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0.7个以上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可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兼容比例不超过10%;建筑退线需符合住建部门要求。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9时至2017年10月12日16时。

三、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003.69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lm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块按现状挂牌转让,挂牌交易成交后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转为部分地价款,本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汇入委托方专用账户,剩余地价款由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10日内直接汇入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2、原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由竞得人继续履行。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该宗地的用途不得改变。具体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挂牌文件的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除支付成交地价款外,还需缴交该宗地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公告费、挂牌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税费及转让涉及的全部费用)。

4、竞得人应按照相关部门的建设要求开发建设。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陈良波、谢少芳

电话:0752-7988083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gd.com

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国土资源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ongmen.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yjy.huizhou.gov.cn/

龙门县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www.lmgtjy.com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7层18-22号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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