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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成立行政检察监督办 为广东省首家(图)

转载 龙门视窗2018/04/18 16:2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4182 阅读 0 评论 4 点赞


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挂牌成立。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任丽媛 马德游 摄

东江时报讯 3月28日,我市首家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在龙门成立,该办公室将在龙门辖区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支持行政执法等,更好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据介绍,这是广东省成立第一家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

龙门已开展多项机制探索

为了做好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龙门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领导下已开展多项机制探索。据介绍,从2013年起,龙门县检察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龙门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主要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相对人利益遭受侵害且无其他有效救济途径的情形。

同时,龙门县检察院是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这些为我市司法改革基层探索提供了有益探索。

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及提起公益诉讼

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要求:“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全市行政检察监督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法治惠州建设探索了新路径。”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忠说,我市检察机关将坚持诉讼监督和违法行为监督双轮驱动,探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工作,构建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

据介绍,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将履行对龙门辖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责。该办公室成立后,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检察院抽调具有丰富调查取证、行政检察、民事审判、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警组建,具体负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

此外,龙门县委、县政府还印发了《龙门县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明确了行政检察监督在县委领导下正式纳入依法治县整体工作。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支持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涉及行政行为的违法判决、裁定或执行案件,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对其他行政机关或有关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依法履职的,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本组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通讯员任丽媛 马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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