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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创新推行“两规三联一法”乡村治理模式

转载 龙门视窗2018/04/18 16:24: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4161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龙门县平陵街道山下村的刘氏宗祠内,刘氏广传公家训挂在墙上。 本报记者黄宇翔 摄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动力,也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日前,龙门县创新探索以“村规民约、家规族训”倡导“德治”新风;以“党员联系困难户、乡贤联系创业户、律师联系法律需求户”践行“法治”制度;以“四民主工作法”推动民主“自治”,积极营造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的 “两规三联一法”基层治理模式,奏响了乡村治理和谐发展“主旋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规范村规家规引领基层社会风气

“敦孝弟,和乡邻,睦宗族,端士品……”在龙门县平陵街道山下村的刘氏宗祠内,同宗老人在向晚辈讲解刘氏广传公家训。

据山下村党总支书记刘海友介绍,山下村共有10个姓氏的村民,其中刘姓占了大多数,刘姓村民与其他姓氏村民都相处融洽,这得益于刘氏子孙遵循祖辈的教诲,用家训教育族人,并在族人中代代相传,发挥凝聚宗亲、教育后人的作用。

“如今,村民行为规范还有了契约约束,对弘扬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新风尚起到重要作用。”刘海友拿着《山下村村规民约》向记者说道。他口中的“契约约束”就是龙门县结合乡村治理实际制定的《龙门县村规民约“十要十不要”》,这既是“模版”亦是“最低标准”。全县所有的村、村民小组都要在此“模版”基础上结合本村(村小组)的实际制定“个性化”的村规民约细则,通过村民代表讨论修订、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从“共同制定”到“共同遵守”再到“共同监督”,形成村民“共同维护”的“行为规范”。

此外,该县还制定了《龙门县家规族训“六维三字经”》,发挥家规族训、尊师重教等祠堂文化的传承与延续,并以传统祠堂文化特有的 “获得文化归属感与共享感”的媒介特质,在全县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通过规范村规民约和家规族训引领基层社会风气、家庭风气。

传帮带优良传统促进发挥村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

“山下村刘氏宗祠2011年重修,开始大家顾虑较多,重修方案一直没定下来。”回忆起当年重修祠堂的情景,刘海友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三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牵头成立了山下村宗祠理事会,大力发动乡贤群众支持,投入160多万完成了祠堂重修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龙门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下村的党员干部历来作风优良,这与该村重视村“两委”干部的培养有密切关系。山下村多年来换届选举工作都是平稳过渡,尤其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四任党组织书记都是在前一任书记的培养和带动下成长起来,新旧班子间形成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优良传统,村中重要的事务几任班子都集中研究,进一步增强了党总支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与此同时,山下村委充分发挥党员联系群众的作用,为民做好服务。山下村党员积极联系困难户,定期收集村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困难情况到群众家里帮助解决问题难题,让困难户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心。

鼓励弘扬优良传统民俗振兴乡村文化

“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抓好了,才能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龙门县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接下来,全县上下将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开展倡导“契约精神”成为群众遵规守约的自觉行动,实现村民自治和村风民风明显转变;通过建好宗祠、管好宗祠、用好宗祠,将宗祠建设成为基层文化宣传阵地,成为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场所,成为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的“精神家园”;通过设立乡村民俗文化奖教专项基金、建立民俗文化研究会、促进会,对优良传统民俗等方面给予鼓励,全面振兴乡村文化。

与此同时,该县还将积极开展“文明户”“荣誉村民”年度评选活动,同时抓好 “星级党支部”“党员示范户”“优秀党员”创建活动,选树优秀标杆,形成示范带动。本报记者黄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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