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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对南昆山景区在省道S355线设点收费问题进行了播报。播出后,南昆山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作如下说明:
一、售票处设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1〕148号文件,同意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省道S355线上设立门票售票处;2005年2月,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34号文件,同意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县道X222线上设立公园门票售票处,对进入公园游玩参观的游客收取门票,并抄送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等相关部门。景区在各山门统一设置了售票处收取门票费用,不另在景区的景点设点收费,实行一票通(私人开设的游玩项目,如漂流等除外)。
二、售票价格: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经省、市有关部门同意,县物价局核实发文,收取游客门票费用30元∕人,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优惠20%(即24元∕人),对过境、探亲、公干人员不收取门票费用。如属于以上免票人员,在进入售票处时可向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
三、售票收入:售票收入纳入龙门县财政收支两条线。
下来,南昆山景区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售票管理中心管理,同时加强对售票人员的培训和票证、票款的管理。
感谢媒体朋友、群众对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1.《关于设立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的批复》(粤价[2001]148号文)
2.《关于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增设售票处的批复》(粤价[2005]34号文)
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附件1:《关于设立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售票处的批复》(粤价[2001]148号文)
附件2:《关于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增设售票处的批复》(粤价[2005]3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