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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消费者: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4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等的有关规定,县发改局依照法定程序,于7月25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制定龙门县南昆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并采纳听证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我们对《龙门县南昆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我们将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6日-8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联系。联系人:许慧君,联系电话:7981832,电子邮箱:spjglm7981839@163.com 地址:县城梨新路16号豪源楼二楼(原物价局),邮政编码:516800。
特此通告。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
龙门县南昆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方案
一、龙门县南昆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价格管控。
1.一线天、神鹰石、川龙瀑布、石河奇观、观音潭等景点,单个景点单票价格为10元/人。单个景点单票有效使用时限为购票当天,过期作废。
2.总套票(5个景点)为30元/人。总套票有效使用时限为购票日起至第2天,过期作废;持票人在5个景点出入口只能验票1次。
3.旅游淡季如需实行价格下浮,其幅度和标准由旅游区管委会自定,同时需报县发改局备案。
二、根据《广东省旅游参观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对象实行门票价格优惠:
1.对身高1.1米以下儿童和7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免费优惠。
2.对身高1.1-1.4米的儿童和60-70岁的老人实行半价优惠。
三、景点售票处只能向进入景点游览参观的游客收取门票。单票价格、总票价格不包含私人开设的游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