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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在册吸毒人员落地管控工作,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实体化、模式化和可操作化,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心禁毒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龙门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善于与人接触,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禁毒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和有网络设计、电脑、写作等特长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三年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从事专职社区禁毒工作被辞退的,或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专职禁毒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永汉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600829。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8:00— 2018年9月7日下午5:30截止(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的《公开招聘永汉镇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2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禁毒法、禁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由组织、纪委、政法、综治、公安、禁毒、社工机构等部门抽员组成7人面试工作组进行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从事禁毒工作相关服务内容,测试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从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办法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永汉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在同分情况下,按“招聘条件”中优先聘用的条件择优聘用;如不存在“招聘条件”中优先聘用情形的,公文写作成绩高者优先。
3.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人员中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三、禁毒社工的性质、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禁毒社工的性质:编外用工。
(二)禁毒社工的管理:由禁毒社工机构与禁毒社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对禁毒社工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由镇政府负责管理评价日常禁毒工作。
(三)禁毒社工的薪酬待遇:按龙禁毒委有关文件和永委〔2018〕10号文件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薪酬待遇月均约3258元(含社保、医保、七大节日补贴和下乡车辆补贴)。
四、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镇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7606095 (永汉镇纪委办)。咨询电话:7610003
六、附则
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镇禁毒办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永汉镇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永汉镇禁毒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