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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对我县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转载 2018/09/18 21:53:4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104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8〕88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我县人民政府在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1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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