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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转载 2019/07/02 14:39: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3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龙门县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县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龙门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7790175(县编办)

来信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

    编:516800

电子邮箱:lmbb7783175@126.com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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