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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引导村民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龙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8日前书面反馈到龙门县国土资源局5楼用地股。
公示期:2018年9月18日至2018月10月18日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