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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南昆山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转载 2018/10/02 16:19: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82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公安局南昆山派出所业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7〕15号),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2018〕143号)的通知精神,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直接发包工程简介

1、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南昆山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

2、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龙门县公安局。

3、建设地点: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下坪社区迎宾路1号。

4、预算金额:2896699.94元人民币。

5、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49.2平方米,拟建一栋业务用房占地面积296.01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面积1093.2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16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意向承包人资质

意向承包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发包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1人;质量检查员 1人;安全员 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1日止;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止。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意向承包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本人身份证;

6、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及本人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五、报名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1、意向承包人应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一起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发包人:龙门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南昆山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报名审查资料

意向承包人:(全称,并加盖意向承包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六、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公平、择优原则,推荐1-3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址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2-7987158、13829976399

报名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办迎宾大道666号(龙门县公安局综合楼)六楼604室。

 

龙门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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