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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撤销通告

转载 2018/12/06 10:23: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10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麻榨镇祥和堂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

粤DB7523111

 

证书编号:C-D-16-HZL-0028

 

注册地址:

龙门县麻榨镇龙凤路

 

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张银添

 

质量负责人:张银添

 

龙门县麻榨镇祥和堂药店

龙门县麻榨镇祥和堂药店未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违法事实

2018年9月7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依照GSP认证现场检查程序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严重缺陷项目1项(**00201),主要缺陷项目4项(*13901、*15207、*16202、*16407),一般缺陷项目2项(15208、16201)。

 

2018年11月12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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