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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一男子欠债不还,最后被干警带走...

转载 龙门视窗2019/09/16 19:10: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人民法院 作者:人民法院 637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自“南粤执行风暴2019”打响以来,龙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门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中,龙门法院执行干警与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巧借“挪车”之名,成功让失联半年多的被执行人现身“就擒”。


案件详情

2017年8月19日

潘某

能借我13000元吗?

蓝某

没问题,咱俩这交情,但是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月利率为2%。

潘某

好的,没问题。

蓝某

一言为定!


借款到期后,潘某迟迟未能还款。蓝某遂诉至龙门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经龙门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潘某从2018年5月起,每月偿还3000元,直至还清借款。可潘某在偿还了3000元后就未再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立案执行后,蓝某决定再给潘某一次机会,遂于2018年11月与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的10000元由潘某每个月分期偿还1000元。在陆陆续续偿还了2500元后,潘某再次“失信”了,并且玩起了“躲猫猫”逃避执行,连手机也无法接通,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方式,仍联系不上潘某。

2019年9月3日

龙门法院收到相关线索,称潘某很可能在第二天上午于住处驾车出行。

9月4日清晨

执行干警一行驱车前往潘某的住处,找到潘某所驾驶的车辆并在附近等候其现身。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蹲守,潘某仍未出现。执行干警一行决定转换思路,上门扣响了潘某的门。不出所料,出来开门的是潘某的妻子,她谎称不认识潘某,并表示这不是潘某的住所。


执行干警说:

楼下正在施工,潘某的车辆停在了施工区,阻碍了施工进程,需要马上挪开。

潘某妻子一听,马上改口称:

潘某在别的地方租房住,我会打电话通知他让他把车挪走。

经过十多分钟的等候,当潘某匆匆赶来挪车时,蹲守在旁的执行干警来了个瓮中捉鳖,顺利将其拘传回法院。


潘某仍然不配合执行,抵触情绪较大。由于潘某拒不履行义务,龙门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想到自己即将被送进拘留所,潘某的态度才有所转变,马上表示筹钱偿还债务。当天,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龙门法院还当场对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统计数据显示

9月2日至6日仅5天时间内,龙门法院执行干警兵分多路,转战龙门县城、沙迳、龙华及博罗、增城等地,共执结案件10宗,执行和解1宗,执行到位金额44.23万元,拘传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1人,罚款1人。

来源/ 龙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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