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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患者请到以下门诊(诊室)就医

转载 龙门视窗2021/02/05 11:12: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作者: 298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国家、省、市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全县发热门诊(诊室)设置,除以下19家医疗机构外,其余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图片


(点击查看大图)来源:龙门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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