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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法律进企业”、“法治县(区)”创建工作, 11月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市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美林为组长的市检查组一行7人,到我县检查“法律进企业”活动和法治县(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钟建环,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普法办常务副主任李箫,市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罗歌,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市普法办副主任李国权等陪同了检查。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张振平,县人大副主任、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林英,县依法治县办主任郑伯如,县司法局局长、县普法办主任张秀华等领导参加了汇报。县司法局局长、县普法办主任张秀华向市检查组汇报了我县开展“法律进企业”、创建“法治城市法治龙门”工作情况。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认真查阅有关普法资料发放数据、普法档案等后,对我县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城市 法治龙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法律进企业”活动, “法治城市 法治龙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是对我县通过《午间说法》、《普法之窗》、龙门农民画普法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和“法治城市 法治龙门”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法治城市 法治龙门”工作,杨美林提出了四点要求和建议: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治城市法治龙门”创建工作;二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创新工作举措,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三要及早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良好的氛围;四要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张振平、林英等县领导表示,将认真把市督导检查组的指示和要求落实好,以这次考核检查为契机,结合龙门实际,先行先试,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龙门”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培育体现我县特色的典型经验,推动我县法治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同时,争取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努力打造龙门普法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