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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农村低保标准月增25元

转载 2010/07/11 17:58: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248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刘耀龙 通讯员张卫江 范桂林)记者日前从龙门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农村低保救济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五保供养经费标准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30%,即人均每月163元。新的低保救济和五保供养标准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

    新的低保救济和五保供养标准实施后,该县民政局重新对符合低保救济条件的家庭进行调查,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村(居)委会把拟纳入低保救济的家庭名单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审查核实,核定龙门县今年的低保对象4444户12147人,比上年增1348户3850人。全年预算低保金504万元,比去年增加273万元,增幅达118%。低保医疗救助方面,全年需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264万元。五保工作方面,全县五保供养对象1161人,年需供养经费227万元。据了解,今年该县低保救济、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总金额为995万元,比增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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