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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违纪违规金额6.62亿

转载 2010/07/12 09:15: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108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8月16日下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负责人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2003年度惠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据报告披露,去年10月至今年7月,市审计局共审计(调查)项目(单位)91个,查出违规金额2.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2亿元,直接为财政增收节支5958万元。
    该报告认为,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日趋规范;但部分条条划拨管理专项资金及资金使用量较大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依然比较混乱,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较为突出,部分单位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专项资金“跑、冒、滴、漏”现象突出,资金使用效果较差
    审计部门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现,部分专项资金“跑、冒、滴、漏”现象突出,真正投入专项建设事业的比例较低、资金使用效果较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刻不容缓。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甚至人大议案工程专款被挤占挪用,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吃”专项资金现象突出。全市交通系统2002、2003年度直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经费开支2936.16万元,占两年度各级财政拨入专项资金2.38亿元的12.34%;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接待费等消费性支出,内控制度不健全,费用规模失控。
    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如发现惠阳、博罗、龙门、惠东等县(区)交通部门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共8个,从设立到审计截止日涉及收入总额8605.26万元。其收入来源主要为截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专项资金、物业收入等,支出为奖金福利、接待费等。
    工程管理混乱弄虚作假。一些使用专项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施工队由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指定,施工过程管理混乱,工程关键资料缺失严重,工程成本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甚至高估冒算、虚列结算项目或将无依据项目列入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造价或套取专项资金等。
    销毁或不提供会计资料。如惠阳区交通局将两个账外账中的大部分会计资料销毁,涉及金额4200多万元;全市交通系统有44个基层用款单位无法或不提供会计资料和原始收支凭证。
    15家改制国企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达2790.94万元
    审计部门对已完成改制或正在进行改制的近20家市直国有企业的审计调查发现,企业改制中存在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其中,集中调查的15家改制企业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达2790.94万元,占参与改制净资产总额的7.18%。
    一是有关监管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执行政策偏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关部门对改制企业净资产确认不当、审核不严,或对划拨土地的处置方式不明确,对资产评估、尤其是土地评估的评估方法未制订规范性意见,对改制企业的坏账及存货核销监管不严和缺乏跟踪检查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是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改制企业会计核算不真实等情况未被中介机构揭露、调整,或在改制评估中低估少评国有资产,一些无形资产未能被全面、完整地评估等,导致国有资产隐形流失。
三是个别企业借改制之名私分或企图私分国有资产。经查有两家企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共763.18万元。
    此外,对市汽运总公司等市属重点企业的审计发现,存在违规将国有财产无偿转让给集体企业或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集体企业收取收益、少计净资产、少列收入等国有资产流失或隐形流失的问题。
    部分公益性企业内外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
    如对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审计发现,该企业对职工工资等成本费用控制不严,工资费用实行年薪制和工效挂钩,未执行我省有关“定价成本中的工资费用以企业合理定员和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国有(或相同经济成份)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导致工资水平偏高,并以此进入“工资偏高———成本增大———申请提价———利润增加———工效奖励———工资偏高”的循环;加上有关部门2002年审核该调价申请时,对成本缺乏严格审核,未按有关规定剔除职工工资高出部分,导致无依据的调价获得批准。
    部分土地盘整项目投入补偿评估结果失实,“南山园”配套工程造价虚列预结算及相关费用699.07万元
为配合市政府盘整土地工作,市审计部门对部分土地盘整项目投入补偿评估结果进行了抽审,结果表明部分评估结果严重失实。如“南山园”配套工程造价估价报告估价总金额为1841.25万元,经审计发现虚列预结算365.52万元和工程相关费用333.55万元共计699.07万元,其余预结算造价因资料缺失严重,无法对其进行审计。审计认为该评估报告的审核结果不能作为该项目投入的补偿依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审计部门为经济把好关,敢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的精神表示赞赏和支持,认为报告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会议作出的相关决议要求,要加大整改力度,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审计部门明确提出要求纠正和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要从体制、制度及机制上研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财税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及时介入,一查到底。对被违规拖欠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要加大追收力度。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列席会议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柏青表示,要着手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计事项督办制度、审计结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将加强督办,并于年终向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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