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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提篮小卖”走向合作经营

转载 2010/07/12 11:38: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93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地处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如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富裕一直是当地党委政府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广大农民十分关切的大事。记者日前从龙门县工商局了解到,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帮扶龙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提供了助力。

  不收取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

  龙门县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在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立足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大力支持龙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时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登记工作,指导他们依法加强内部管理,合法经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受到合作社社员、广大农民的赞誉。

  龙门县工商部门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创新服务措施,在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步、发展、规范上,采取了3项举措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多渠道多方位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使群众及时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及登记注册的程序和条件;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通过统一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登记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例如不收取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提供登记文书格式范本,采取及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鼓励广大农民走规范发展的道路。

  30万只胡子鸡销往珠三角

  在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龙门县工商部门确立了“参与不干预,献策不决策,搭台不唱戏,服务不增负”的原则,按照“建一社,兴一业,活一片,富一方”的思路,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地农村呈现出“办社,兴业,增收”的良好局面。目前,当地已先后注册登记龙门县胡子鸡专业合作社、龙门县富民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龙门县麻榨镇橙柑桔产销专业合作社等。各合作社通过对参社农民统一培训、统一管理,采取统一品种、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等方法,把具有龙门地方特色的种植、养殖业推向市场。其中龙门胡子鸡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养殖的肉鸡年产量约30万只,销往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过去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得以改变,生产由分散走向联合,由单一变为“团队”,由“提篮小卖”变成合作经营,市场竞争力大大提高。同时,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农业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实现了产供销各环节的有机结合,给参社农民带来实惠。(记者刘耀龙 通讯员廖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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