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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部门依法取缔地派镇一锯木厂

转载 2010/07/12 11:40: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县政府网 作者:县电视台 11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县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执法大队、林政股、地派镇林业站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取缔了位于地派镇清塘村大水桥的一间无证经营锯木厂,并没收了该锯木厂的木材和锯台。

  据了解:为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林业生态县建设,县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木材加工行业的管理和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锯木厂、削片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等违法行为,使锯木厂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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