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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旅游管理工作,推动全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近期开展对全县贯彻《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8月2日,检查组听取了我县贯彻实施该《条例》的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南昆山管委会书记、主任黄进锋在汇报时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旅游的管理,在科学规划、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市场开发、品牌创建、环境优化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而使得我县旅游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县接待游客数量达到259.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8%和19.3%。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黄进锋进一步分析说,当前我县旅游业发展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专项人才缺乏、产业链条延伸不足、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等制约因素。对今后的工作,黄进锋提出了6项举措,包括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加快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城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和永汉游客服务中心的旅游功能;加强“一圈一带一轴”旅游建设,不断培育和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尽快完善旅游产业配套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城市功能;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规范旅游业质量监督;进一步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英用“四高”来评价近年来我县旅游业所取得的成效,即高起点科学规划,使我县旅游业有章可循;高要求创建特色旅游品牌,彰显了我县旅游实力;高标准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展示我县旅游美好前景;高平台加大对旅游宣传,使龙门旅游知名度大大提高。对下来的工作,林英提出了抓规划、抓人才、抓管理、抓研发、抓提升、抓投入的“六抓”策略。
会上,县发改、交通、安监、财政、文广新局等部门以及检查组成员等纷纷就我县旅游业发展提出建议。据了解,8月3日至10日,检查组还将深入南昆山、龙华、蓝田、龙田等乡镇和企业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