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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12·4”法制宣传在东较文化广场举行

转载 2012/12/05 20:05: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新闻中心旋海锋 138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2月4日,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和法制图片展览活动在县城东较文化广场隆重举行。活动当天,县文广新局四楼的龙门农民画展览厅还展览法治文化方面的龙门农民画作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炳强在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活动现场参观。

    林炳强指出,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对宣传好党的十八大在法治建设方面提出的新目标及新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参观法治文化方面龙门农民画作品时,林炳强详细了解以龙门农民画开展普法活动的情况,他要求,县普法部门要创新龙门农民画普法的方式,争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普法品牌。

    活动现场,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等10个单位向群众派发法律方面的宣传资料。家住在县城的邓云飞老伯一大早就来到活动现场参观,并拿了一大叠的宣传资料回家阅读。龙城一中还专门组织学生到龙门农民画展厅参观,让老师向学生讲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我们学校每学期都有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参加这个活动可以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更加深入的认识。”龙城一中副校长王维政说。

    据了解,除法律咨询和法制图片展览活动外,我县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还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举办法制文艺下乡巡回演出,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开办“法治同行”电台栏目,开展法制题材电影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厂、进学校活动,开展一次法制讲师团普法活动,县直单位开展一次本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等。

    据县普法办负责人介绍,我县自2009年全面启动法治县创建工作以来,法治文化建设创新亮点纷呈,今年我县还被省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全省28个受此殊荣的县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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