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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雷击身亡 家属获赔20万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9/18 11:12: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龙门视窗 256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龙门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将存有20万元保险赔款的存折,交到龙潭镇土湖村村民王某的丈夫手上。8月,王某下田务农后,回家途中不幸被雷击身亡。

2014年底,惠州市与中国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签订了惠州市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合同,市政府出资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口按人均2元的标准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承保期限为3年。共为全市2167665名农村户籍人口投保,其中龙门县就有265179多人。

中国人保财险惠州市分公司接到关于龙潭镇土湖村村民王某被雷击毙的案件后,立即开展定损理陪工作,协助受害人家属到民政局、派出所、医院、村委会等办理索赔资料。完成相关手续后,该公司向龙门县民政局支付20万元保险赔款。龙门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当即为受害者家属开立银行账户,并于近日上午把存有20万元保险赔款的存折交到王某丈夫手上。

据介绍,凡属惠州市农村户籍的人员在惠州市辖区范围内(含海域)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水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冰雹、寒冷、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投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获得赔付。具体理赔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2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人员残疾的按残疾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信息时报记者 江月华 通讯员 黄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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