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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余雪芹 通讯员连霖婷 钟嘉麒)“这车购置税减半征收,差不多省了我三个月的油钱!”10月8日,在龙门县国税局车购税窗口办理业务的陈先生乐呵呵地说。据悉,为鼓励绿色消费,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截至10月20日,龙门县国税局共为29辆符合优惠政策的车辆办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共减免税额23.15万元,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称赞。
为确保这一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龙门县国税局把该项工作放在本月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准确解读优惠政策。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出 《关于贯彻落实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局紧急组织车购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结合车辆购置税日常业务实际,对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二是及早准备,加强业务培训。该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熟悉和准确把握政策执行的时间节点、车型范围和具体要求,使每一位车购税征收人员熟练掌握政策业务规定,确保正确有效地执行优惠政策。三是密切跟进,组织业务骨干现场集中应对。新政推行首日,该局组织多名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办理窗口集中应对,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优惠政策顺利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