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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今年8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日前,记者就“医闹”入刑对于化解医患纠纷的作用这一话题,采访了市政法、公安、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
“医闹”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被依法严惩。遇到医疗纠纷,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解决:一是自行与医院协商解决;二是请“医调委”免费进行专业性的调解;三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四是向卫计局等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五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六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医调委是如何调解的
《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协商处理,必须通过医调委调处解决或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医调委调解原则:公平、公正、中立、及时、便民。
“医闹”的9种情形
1、在医疗机构内或周边,身着孝服、静坐、下跪、摆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的;2、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送火葬场,经劝说无效的;或者尸体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又阻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的;或将尸体从太平间移到医疗场所陈尸的;3、打、砸、抢、烧医疗机构,刺杀、围攻、殴打、恐吓医院工作人员或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4、围堵、占据医疗机构内诊疗、办公、公共部位,严重影响正常诊疗、办公秩序的;5、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的;6、在医疗机构或周边以散发传单、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7、以自杀、跳楼、自焚等方式威胁索赔的;8、有职业医闹、医托及社会黑恶势力参与的;9、其他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严重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措施
1、坚决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迅速出警、依法果断制止,当场查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和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要依法强制带离现场,从严惩处。
3、坚决依法查处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斧头、菜刀、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要带离医疗机构严格审查;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医护人员如何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
2、认真落实医学道德规范。
各医调委工作室地址及电话
1、惠州市医调委(惠城区、仲恺区):下埔3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电话:0752-2168020
2、大亚湾区、惠阳区工作室:淡水街道人民六路49号金浩源大厦4楼,电话:邓燕航15118930999
3、惠东县工作室:平山街道华侨城大道144号金峰商务大厦5楼501室,电话:0752-8802655
4、博罗县工作室:罗阳镇商业街县海外联谊大厦806号,电话:0752-6180506
5、龙门县工作室:龙城街道西林路216号5楼502,电话:0752-7889335
本报记者张 斐 通讯员张国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