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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龙门县S353线甘香大桥已由惠州市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实施省道353线甘香大桥拆除重建工作的通知》(惠市路养【2015】95号文)及惠市路计【2015】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
S353线甘香大桥桥梁全长191米,宽12米,上部构造采用13米简支空心板+5×30米预制预应力小箱梁+16米简支空心板,下部构造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柱式桥墩。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地震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防洪标准:百年一遇。宽度:12米=2×[1.5米(人行道)+1.0米(路缘带)+3.5米(机动车道)]。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该造价为估算价,最终以施工图设和预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S353线甘香大桥拆除重建工程的一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含符合招标要求的三级工程量清单和清单预算)和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3 设计周期:
①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省公路管理局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
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缺陷责任期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2 月 19 日至 2016年 0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县县城东门路11号)持建设工程(公路类)投标报名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以上复印件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交易员进场证(未办理交易员进场证的申请人请于报名前与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18日10时30分(注:自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1天), 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 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招标人: 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 系 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52-7780703 联系电话:0752-2869363
传 真: 0752-7793679 传 真:0752-2869078
2016年 02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