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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龙门县立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537.1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问题公示

转载 2019/07/02 14:40: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政府网 作者:龙门视窗 4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828日召开本年度第七次会议,审定龙门县立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537.1平方米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问题,现公示如下:

地块位于蓝田瑶族乡,总用地面积11537.1平方米(粤〔2017〕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338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5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0/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20%,西面建筑后退省道S244不少于15米,其他方向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为优化项目方案,会议同意:

(一)建筑高度由≤50米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25%;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其他指标数不作改变。

(二)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方案需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定。

(三)按程序进行公示。

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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