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2020年8月24日至12月25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及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及飙车竞速;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超员超载、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
二、专项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凡妨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树立起龙门文明城市良好形象,共同为维护龙门文明城市形象出一份力。
特此通告公
龙门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