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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定于2020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我县五处新建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交通违法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绿灯电子警察电子抓拍路段:
1、蓝田瑶族乡文化广场路口,
2、龙田镇武深高速出口,
3、龙城街道甘南路与甘西路交汇路口,
4、龙华镇沙迳水沙路与增龙公路交汇路口,
5、永汉南油公路与增龙公路交汇路口。
二、交通违法处罚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记6分,处罚款金额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记3分,处罚款金额200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特此公告
龙门县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
来源:龙门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