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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提出3条措施落实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

转载 2010/07/10 19:41: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6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一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开展“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在及时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积极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矛盾纠纷,努力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和上访的发生。二是加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针对土地流转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税费负担、村(企)管理、拖欠农民工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结合农村特点,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法制文艺宣传等形式,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公民和法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同时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社区延伸,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壮大律师队伍,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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